自從出社會之後,就在也沒有上BBS了,可是在老妹的推薦下,才又重新上BBS貼文章以及看文章,而最近剛好寫了一篇食記,[食記]除夕晚餐_僑園,覺的寫的不錯,裏面的每一張照片都是我用心拍的,而且每一道菜都有完整地拍下來,所以就想說照老妹說的Post上去,可以吸吸人氣。
結果
才貼上去一天就不見了,正想著是不是系統有問題時,才發現原來是被板主砍了,而在這時才想起BBS有板規這檔事,我想我一定是違反了人家訂的板規才會被殺,於是找出板規來看,發現這個板的發文的限制為不準”一行文、偽一行文、灌水文、注音文”,奇怪了,我那一點違反人家的規訂,結果又再貼,又再被板主殺了,這時我才發現原來被殺的資源回收區有寫著字數過少(60↓),我才又數了數字我發表的文章,每篇都有超過六十多過字呀!奇怪,我不是都有照著規訂做嗎?為什麼一直被砍文章。
後來寫信去問站長,這時才知道原來板主的規訂一堆,這個六十個字,不是內文要有六十個字以上,是什麼介紹餐廳要有六十個字以上,我覺的奇怪,食記不是就去吃東西的記錄嗎?為什麼要介紹餐廳,寫吃美食的過程不行嗎?怎麼這個板變成非凡美食報導,然後又問了板主,才又回答不本版不歡迎只PO連結的文章,這時我明白了原來是板主不要這一類的的文章才殺的。
其實殺文章我並不生氣,也不氣文章被殺了也不通知我,但是真正讓我覺的很氣的是,明明在張貼的文章都有合符板規,按照你制訂的板規寫文章,結果貼文上去後,才知道板主的規距一堆,這不行那不行的,這個板的板規原來只是參考用的,能不能貼文還要看板主的喜好,而且這個食記不是食記,食記是美食報導,如果這個板不能貼食記,怎麼不在板規上明訂呢?
也許我出社會太久,又經過不少的法律爭議的事件,深深地明白管理事務要以法治人,不能用人治人,真正成功的企業不是建立於一個完美的經濟人身上,而是要立基於一套完整的法制上,套一句政論節目常說的話,只有法律才能永世的價值,所以可以預見的是這個板以後只有換一個版主就會有一套殺文新的標準,這不也是台灣企業以及國家最常的通病嗎?也許這個才是我最火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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